我们是谁?
能【néng】源宪章始于1990年代【dài】,前苏联解体【tǐ】后。在那【nà】时,产生【shēng】了许【xǔ】多【duō】能源领【lǐng】域的新现象【xiàng】。苏联【lián】的解体造成了新的能源安全威胁,因为【wéi】从俄【é】罗斯到欧洲【zhōu】超过30%的天然气供【gòng】应途经许多前【qián】苏联国家。欧洲的石油和天【tiān】然气公司【sī】密切【qiē】关注着这些【xiē】前苏联【lián】国家的投【tóu】资机会【huì】,而后【hòu】者也正迫【pò】切地需要资【zī】金【jīn】和技术。由此,一个双赢的合作机制诞生了。彼时,环境【jìng】保护,能源效率和气候变化【huà】问题日益成【chéng】为全球关注【zhù】的话【huà】题 , 因此, 《联【lián】合国气候【hòu】变化框架公约》于1992年在【zài】里约召开的【de】联【lián】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在国际贸易方面,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jié】果【guǒ】,世界【jiè】贸易组织于1994年正式成立。
迈【mài】向国【guó】际能【néng】源合作的第一【yī】步是《欧洲能源宪章》,这是【shì】一个签署【shǔ】于1991年的政治宣言。能源宪章提出【chū】了需【xū】要建【jiàn】立【lì】一个国际能源合作法律框架的必【bì】要性【xìng】,因此【cǐ】,经【jīng】过三年的【de】谈判,《能【néng】源宪章【zhāng】条约》在1994年开放【fàng】签署。当时主【zhǔ】要的签署国集中在欧洲和欧亚国家(不【bú】包【bāo】括中国),从【cóng】此,一个全新的政府间【jiān】国际能【néng】源组织成立了。
自90年代【dài】早期,《能源宪章条【tiáo】约【yuē】》是唯一有法【fǎ】律约束力的多边【biān】能源【yuán】法律框架,其中包括:提供能源投【tóu】资保护,争端解决,设【shè】定贸易和能源【yuán】过境的规则,为增加【jiā】能源效率【lǜ】提供建议【yì】,其中也包【bāo】括【kuò】关于市场竞争、政策、金融、税务、保险、环【huán】保、技术转移和【hé】政策透明度的指【zhǐ】导。
从实践【jiàn】的【de】角度,我们【men】致力于【yú】为成员国提【tí】供投资【zī】保护,促进能源产品和服【fú】务贸【mào】易,保障【zhàng】不受中断的能源运输,推广能【néng】源效率和环保政策,以【yǐ】及帮助消除成员国和外国投资者之【zhī】间潜在的【de】纠纷。
亟需进一步现代化
另外,《能源【yuán】宪章条约》已经生效20年【nián】,一些国家,包括但【dàn】不限【xiàn】于俄罗斯,对条约在实【shí】践中的作用【yòng】并不【bú】十分满意。
以上这些问题就意味着能源宪章【zhāng】需要进一步【bù】“现代化”。中国目【mù】前在能源需求和【hé】对外【wài】投资方【fāng】面的情况与能源宪章成【chéng】立时的欧洲非【fēi】常相似【sì】——中国正在对外投【tóu】资,建设输油管道并且【qiě】逐【zhú】步加速能源【yuán】领域市场化改【gǎi】革。
另一个【gè】能源宪章【zhāng】现代化的【de】重【chóng】要因【yīn】素是扩大成员国数量【liàng】。为了让更多的国家加入到【dào】对【duì】话当中并且充分【fèn】考量他们的顾虑,一个新的【de】政治宣言,《国际能【néng】源宪章【zhāng】宣【xuān】言》在2015年诞生了。
更重要的是,中国【guó】在2015年签署了《国际能源宪章宣言》,这让【ràng】能源宪【xiàn】章【zhāng】组织从以【yǐ】前的欧【ōu】洲背【bèi】景提升到【dào】更广【guǎng】阔的国【guó】际背景。
与中国能源发展目标吻合
除了发【fā】展清洁能源,中国的十九【jiǔ】大报告【gào】还重点强调了治【zhì】理污染,强调中国要在国【guó】际环境治理中【zhōng】积极【jí】参【cān】与【yǔ】并且达到减排的标准。
中国的能源政策和能源宪章的原则高度吻合。《能源宪章条约》要求【qiú】其成员国做到以下几【jǐ】点,投资保护,国际合作,关于环保和【hé】能【néng】效政策和科【kē】技的信【xìn】息共享【xiǎng】,推广环境【jìng】影响分析【xī】,研究和发展技术,技【jì】术【shù】转移。
在【zài】能源【yuán】宪【xiàn】章框架下,《关于能源效率和相关环境议题【tí】的【de】能源宪章议定书》也【yě】进一步推广能源效率和环境保护。通【tōng】过【guò】提供合作框架和合【hé】作领【lǐng】域的【de】列【liè】表,该议定书致力于促进成员【yuán】国之间的国际【jì】合作。
除此之【zhī】外,在“一【yī】带一路”框架下,中国正【zhèng】加大同中亚、南亚【yà】、非洲和欧【ōu】洲国【guó】家间的【de】合作【zuò】。因为所有中亚国【guó】家都【dōu】是我们的成员国,《能源宪章条约》可为【wéi】能【néng】源运输和中国对外投【tóu】资提【tí】供【gòng】保护。与两【liǎng】国双边投资条【tiáo】约比较便不难【nán】发现,《能源宪章【zhāng】条约【yuē】》的优点十分明显,《能源宪【xiàn】章条约》可以为签署国提供全面的保护,不仅覆盖投资【zī】,也【yě】包括贸易,能源过境和能【néng】源效率【lǜ】。
中国在能源宪章进程中的作用
事实上【shàng】,过去十多年里,能【néng】源宪【xiàn】章秘书【shū】处和中国一直有【yǒu】着【zhe】非常紧密的联系。自2011年起,国家能源局就和能源宪章秘书处之间开展了人才交流合作。作为【wéi】人才交流【liú】项【xiàng】目合作的一【yī】部分, 该交流项目旨在【zài】促进双方的联系并促进双方意见的交【jiāo】流。中国【guó】也是【shì】第一批参与《国际能源宪章宣言》谈判的国家之一,并【bìng】且也在谈判过程中【zhōng】提【tí】出许多非【fēi】常有建【jiàn】设性的意见。
在能源宪章进程中,中国也参加【jiā】了中亚地区【qū】能【néng】源合作【zuò】项【xiàng】目。该项目旨【zhǐ】在促进市场基本原则【zé】和【hé】能源合作,重点集中在电力行业。中石【shí】油和电力规【guī】划设计总院也成为【wéi】我【wǒ】们【men】能源宪章工业咨【zī】询委员【yuán】会的会【huì】员。今年9月,国际能源宪章—中【zhōng】国电力企业联【lián】合会【huì】联合研究中【zhōng】心在【zài】北京正式成立了。
除【chú】此之外,我【wǒ】们的【de】成员国非常欢【huān】迎来自观察员国的提议。我们相【xiàng】信,能源宪【xiàn】章将同中国进一步加【jiā】深合【hé】作【zuò】,为建设更【gèng】良【liáng】好的国际能源合作环境【jìng】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