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扶贫办、供电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hé】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pín】开发【fā】办公室【shì】关于进一步【bù】做【zuò】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tōng】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hào】)转发【fā】给【gěi】你们,请遵照执行【háng】。

附件: 《河南省【shěng】发展和改革【gé】委员【yuán】会【huì】 河南省扶贫开发【fā】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fā】电扶贫【pín】工【gōng】作的通知》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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