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浙江【jiāng】省嘉兴市南湖区发【fā】改局【jú】发布关于征【zhēng】求《关于新【xīn】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大力【lì】拓展工商业光伏应用,屋顶面积达【dá】1000平方米以上的【de】新建建筑、年【nián】综合能耗1000吨【dūn】标煤以上的【de】新上项目【mù】和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de】标准厂房【fáng】均需【xū】100%安装光伏【fú】发电系统【tǒng】。鼓【gǔ】励【lì】公【gōng】共建筑屋【wū】顶、公建设施上空等安装光伏,继续大【dà】力推进居民户用光伏发展。鼓励光伏建【jiàn】筑一体化,积【jī】极【jí】开发光电建筑一体化光【guāng】伏【fú】发电系统,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xīn】建建【jiàn】筑物(构筑【zhù】物)要【yào】按照光伏建筑一体【tǐ】化的要【yào】求进行【háng】同步【bù】规划、设计、施工和【hé】验收。

根据嘉兴市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kāi】发试【shì】点 要求,到“十【shí】四五”末,南湖区光伏【fú】发电装【zhuāng】机容量实际新增200兆瓦以上【shàng】,年平均新【xīn】增【zēng】装机容量在40兆瓦以【yǐ】上。

另外,明确了扶持政策:

(一)对在9-21至9-21期间(下同)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发【fā】电项【xiàng】目,实【shí】行三【sān】年【nián】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fā】电【diàn】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电价补助。

(二)对【duì】学校、医【yī】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jiàn】筑屋顶【dǐng】光伏发【fā】电项目【mù】,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jì】发电【diàn】量【liàng】给予0.1 元【yuán】/千瓦时电价补助【zhù】。

(三)对【duì】“农光【guāng】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liàng】补【bǔ】助,每年按实际发电【diàn】量给予0.16元【yuán】/千【qiān】瓦时电价补【bǔ】助。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21。

原文如下: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农光项目补贴0.16元/千瓦时!这个地方出政策了!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农光项目补贴0.16元/千瓦时!这个地方出政策了!

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补贴0.1元/千瓦时!农光项目补贴0.16元/千瓦时!这个地方出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