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guàn】彻落实【shí】党中【zhōng】央、国务院关于实现碳【tàn】达峰碳【tàn】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近日【rì】,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huì】同自治区【qū】工信【xìn】厅、中国人民银【yín】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zhǎn】新能源【yuán】项目及【jí】节能降碳项目贴息支【zhī】持试【shì】点工作的通知【zhī】,旨在采取贴【tiē】息方式鼓励引导【dǎo】各地积极推进新能【néng】源项目建设和【hé】重点【diǎn】行业【yè】领【lǐng】域节【jiē】能降碳改造。

文件指出【chū】,此次【cì】文件支持范围【wéi】中【zhōng】,包括纳入2022年自治区新能源发电项目【mù】清单中按照源【yuán】网荷【hé】储一体化和多【duō】能互补方【fāng】式建设、采取【qǔ】市场化路径推动,本【běn】年内计划建设的【de】风电和光伏项目。此类项目支持标准为,对市场【chǎng】化并网新能【néng】源【yuán】发电项目使用贷款的,按每10万千瓦10万元予以贴息补助。贴息补助期限一年,采【cǎi】取一【yī】次核定、分批安排,补助规模50万以下的,一次性【xìng】予以安排;补助【zhù】规【guī】模50万以上的,首【shǒu】次安排补【bǔ】助规模的【de】50%,9-21前【qián】,各【gè】地发【fā】改、工信部【bù】们对【duì】照【zhào】施工计划【huá】进行核实,达到计【jì】划【huá】进度的安排剩与50%,未达到【dào】计划进【jìn】度的不再【zài】安【ān】排补助【zhù】。

新能源项目中,建【jiàn】设【shè】规模50万千瓦以下的年内需全都建成【chéng】;建设【shè】规【guī】模50-100万千瓦(含)的项目,年内需建【jiàn】成总规模80%以上;建【jiàn】设规模100万千瓦以【yǐ】上的,年内需建成总规模60%以上,按照年【nián】内建成【chéng】规模比【bǐ】例测【cè】算投资规模【mó】并安【ān】排【pái】贴【tiē】息。

新疆:市场化并网的新能源项目使用贷款的给予补贴10万元/1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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