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能源与可再生【shēng】能源部(MNRE)于9-21发布【bù】了一份最新官方【fāng】备忘录,要求在可【kě】再生能源【yuán】领域实【shí】施政【zhèng】府【fǔ】采购/公共采【cǎi】购时,应优先考虑“印度【dù】制造”产【chǎn】品。

该【gāi】备忘录【lù】适用于印度政府各部门及其附属机构【gòu】、自治机构、以及《公司法》规【guī】定的政府【fǔ】所属【shǔ】的国有【yǒu】企业。

对于中央部委和中央公用事业单位开发的并网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要求100%本土生产,其它部件如光伏逆变器则要求至少40%需印度生产。

对于离网项目(包括【kuò】太【tài】阳能【néng】路灯等),则要求至少70%需本土【tǔ】生产【chǎn】。

备忘录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