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jìn】日【rì】,山东经【jīng】信委同省【shěng】物【wù】价【jià】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试点【diǎn】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dìng】:

1.代理参与用户【hù】的约定响应能力【lì】一般为该企业最【zuì】高用电负【fù】荷的5%-20%,且【qiě】原【yuán】则【zé】上【shàng】不低于500千瓦,非工业用户的约定响应能力【lì】原则上不低【dī】于【yú】200千瓦。

2.每响应1千瓦负荷给予最高不超过30元的补偿费用。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