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佛山【shān】市政府网【wǎng】发布了佛山市法制局关【guān】于保留【liú】《佛山【shā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guān】于对2016—2018年【nián】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等两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通告【gào】中明确表明:《佛山市【shì】人【rén】民政府办【bàn】公室【shì】关于对【duì】2016—2018年【nián】建成光伏发电【diàn】应【yīng】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fǔ】办〔2016〕57号),评估期至9-21。

这意味着,原本今年年底到期的的佛山地方光伏补贴0.15元/度+1元/瓦【wǎ】的政策延期【qī】至9-21了。在9-21前并网验【yàn】收的【de】佛山市【shì】光伏项目,均能享受佛山地方光伏的补贴政策。

       以下是通知原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进一步【bù】加快【kuài】推进我市光伏【fú】发电【diàn】应用项目建设,促【cù】进【jìn】光伏发电应用形成规模效应,市人民政府同意【yì】将我【wǒ】市【shì】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yòng】项目扶持政策【cè】适用期限【xiàn】延长【zhǎng】3年,对2016—2018年建成【chéng】的【de】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jìn】行奖励和补【bǔ】助,同时将奖励和补助【zhù】适用【yòng】范围扩【kuò】展至全领域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

一、对2016—2018年建【jiàn】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mù】的各【gè】类型建筑和构【gòu】筑物业主给【gěi】予一次【cì】性【xìng】奖励。

(一)奖励范围。2016—2018年在【zài】我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jiāo】通【tōng】站场、学【xué】校、医院【yuàn】、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lèi】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chéng】的【de】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yè】主【zhǔ】。

(二)奖励标准。工【gōng】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xué】校【xiào】、医院、居民社区建【jiàn】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wǎ】奖励,单【dān】个项目【mù】奖励最多不超过【guò】40万元【yuán】;个人家庭提供自有【yǒu】建筑【zhù】和构筑物面积安【ān】装单个分布【bù】式【shì】光【guāng】伏发电应用项【xiàng】目规模达【dá】1000瓦【wǎ】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lì】,单个项目奖【jiǎng】励最多【duō】不超过2万元。

二【èr】、对【duì】2016—2018年【nián】建成的分布【bù】式光伏发电应用项【xiàng】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gè】类投【tóu】资【zī】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

(一)补助范围。在我市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光伏电站的投资者。

(二)补助标准。对2016—2018年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xiàng】目,按【àn】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xiàn】并【bìng】网发电的次【cì】月起连续3年【nián】进【jìn】行补助。

三、上【shàng】述项目建成【chéng】时间按【àn】供电部门出具的《竣工检验意见单》上并网验收时【shí】间为准,且【qiě】项目【mù】在【zài】建设前必须在【zài】发展改革部【bù】门办【bàn】理【lǐ】备案手续。项目自【zì】建成之日【rì】起三年内【nèi】申请有效。

四、已享受国【guó】家“金太阳”和“光【guāng】电【diàn】建筑一体化”以及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zhǎn】专项【xiàng】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yīng】用项目【mù】,不【bú】再进行奖励或补贴。各区可根【gēn】据实【shí】际发展情况【kuàng】,增加【jiā】区【qū】域内区级财政奖【jiǎng】励补助范围【wéi】或提高区【qū】域内区级【jí】财政奖励补助标【biāo】准。

五、2016—2018年建成的光【guāng】伏【fú】发电应用【yòng】项【xiàng】目除【chú】奖励补助【zhù】范【fàn】围【wéi】和标准外,其他事项按《佛山【shān】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bù】式光伏发【fā】电【diàn】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管【guǎn】理【lǐ】办法的【de】通知【zhī】》(佛府办【bàn】〔2014〕69号)执行。各有关部【bù】门要高度【dù】重视,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我市光伏【fú】发电应【yīng】用项目奖励【lì】补助政【zhèng】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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