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第二十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东发改函〔2018〕56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xiàn】责任公司东莞【wǎn】供电局关于报送第【dì】二【èr】十五期居民家庭分【fèn】布【bù】式【shì】光伏项目备案【àn】资料【liào】的函【hán】》(东【dōng】电函〔2018〕85号)及相关【guān】材料收悉。经【jīng】研究,同意第二十【shí】五期居民家庭分布式【shì】光伏项目备案意见【jiàn】如下: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xiàng】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dōng】发改【gǎi】〔2017〕770号)要【yào】求,开展下一【yī】阶段工作。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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