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gēn】据【jù】《关【guān】于确定2015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hé】示范城市建【jiàn】设【shè】示范项【xiàng】目财政政【zhèng】策和资金需求【qiú】有【yǒu】关问题的通知》(东府【fǔ】办会函【hán】〔2015〕108号)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diàn】资金【jīn】补助项目的通【tōng】知》(东【dōng】发【fā】改〔2015〕303号)以及《东莞市分布式【shì】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bàn】法》(东发【fā】改〔2014〕178号)等相【xiàng】关文【wén】件【jiàn】要求【qiú】,经过项目网上【shàng】备案、现场核查、征求意见、资金投入核查【chá】等工作流【liú】程【chéng】,现【xiàn】将我【wǒ】市第一、二、三、四批分布式光伏发电【diàn】项目2016年四季度和2017年【nián】一季度专【zhuān】项【xiàng】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jiān】,如有异【yì】议,请以书面方式向【xiàng】市【shì】发展和改革【gé】局产业协调和能源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qíng】况的,请【qǐng】提供真实姓名、联系【xì】方【fāng】式、反映的具【jù】体事【shì】项以及【jí】相【xiàng】关的证【zhèng】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wèi】真实名称【chēng】(加盖公章【zhāng】)、联系【xì】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xiàng】以及相【xiàng】关的【de】证明材料。

公示期间:2017 年【nián】8 月22 日至2017 年【nián】8 月28 日【rì】

受理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协调和能源科

地址:南城区鸿福路 99 号行政中心9楼

电话:0769-23660086

 我市第一、二、三、四批分布式光伏发【fā】电项目2016年四季【jì】度【dù】和2017年【nián】一【yī】季度专项补助【zhù】资金【jīn】汇总表.pdf
FR:东莞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