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改委近日发通知,对光【guāng】伏【fú】、风【fēng】能等低【dī】碳产【chǎn】业【yè】进行扶持。在线申报时间:2019年1月14日9:00至2019年2月28日18:00。

通知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绿【lǜ】色低碳产业发【fā】展,我委决【jué】定组织实【shí】施深圳市绿色低【dī】碳产业2019年第【dì】一批扶持计划【huá】,现将有【yǒu】关【guān】事项【xiàng】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dòng】力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以电池、电控【kòng】、电机、充【chōng】电设备、直流变换器等关键零【líng】部【bù】件材【cái】料、制【zhì】造和【hé】装备【bèi】。重点【diǎn】支持电动车用【yòng】大【dà】功率IGBT芯片及碳化硅【guī】MOSFET(金属【shǔ】氧【yǎng】化物半导【dǎo】体场效应晶体管)芯片模块等关【guān】键零部件,车载储氢系统以及【jí】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研【yán】发及产业化。

(二)先进核能

核电站【zhàn】及其配套技术及设备。重【chóng】点支持先进核燃料技术攻关【guān】,三代【dài】核电装备集【jí】成设计【jì】提【tí】升,四代堆、小【xiǎo】型【xíng】堆关键技术研发【fā】,核废【fèi】料回收【shōu】利用和安全处置工艺【yì】研究;核辐射【shè】技术研发与【yǔ】产业化。

(三)高效储能

低成本、长寿命、高【gāo】安全性、高【gāo】能量密【mì】度【dù】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jiū】,储能【néng】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chóng】点【diǎn】支持【chí】化学储【chǔ】电的各种【zhǒng】新材料制【zhì】备技术、高【gāo】温超导【dǎo】磁储能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四)可再生能源

太阳【yáng】能、风能、生物质能【néng】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利【lì】用技术【shù】及关键【jiàn】设备。

(五)智慧能源

智能电网等智慧能源技术及装备。

(六)高效节能

电【diàn】机及拖【tuō】动装置、节能监【jiān】测、余热余压利【lì】用、锅炉【lú】窑炉、新型【xíng】节能建筑【zhù】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néng】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děng】节能【néng】技术和【hé】装备。

(七)先进环保

大气【qì】污染【rǎn】防【fáng】治、环境污染【rǎn】监测【cè】、水污染【rǎn】防治、固废处【chù】理【lǐ】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chǎn】等领域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

(八)资源循环利用

工业固体废弃【qì】物资源综合利【lì】用、建筑固体废弃物【wù】资【zī】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huán】利【lì】用、汽车零部【bù】件及机【jī】电产品【pǐn】再【zài】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lì】用、生物【wù】质废弃物循环【huán】利用及海水淡【dàn】化等技【jì】术和装备。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股权投资【zī】资金【jīn】和【hé】直【zhí】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gāo】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股【gǔ】权资金原则上为股【gǔ】权【quán】机构投资资金【jīn】的50%,最【zuì】高不超过【guò】1500万元;直【zhí】接资助资金【jīn】根【gēn】据【jù】第【d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jié】果确定,评审结【jié】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gāo】不超过1500万【wàn】元且不超过【guò】财政股【gǔ】权【quán】投资金额【é】;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yǔ】直接资助【zhù】。

(二)产业化融资贴息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jīn】原则上对单个【gè】项目的【de】贷款贴息年限【xiàn】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hé】同【tóng】中【zhōng】约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xiào】期最长追【zhuī】溯至申报【bào】通知发布【bù】之【zhī】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bú】超过1500万元【yuán】。

(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àn】经专家【jiā】评审【shěn】核定的项目总投资【zī】的40%给予资【zī】助,最高【gāo】不【bú】超过500万元。

(四)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àn】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mù】总投资【zī】的【de】40%给予【yǔ】资【zī】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按照“先验收、后【hòu】补贴”的方式予【yǔ】以【yǐ】资助,对通过专家评审、现【xiàn】场考察的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háng】投入资【zī】金组【zǔ】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sh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hòu】,再【zài】予以下达补【bǔ】助资金。按经评审【shěn】核定的项【xiàng】目总投【tóu】资的【de】20%予以资助,最高不【bú】超过1500万【wàn】元。

(六)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方式扶持计划

市发展【zhǎn】改革【gé】委【wěi】委托第三方机构组【zǔ】织【zhī】专家对申【shēn】报企业资【zī】质以及项目所属领域、技术先进性【xìng】、建设内【nèi】容和目标等进【jìn】行审核,审核【hé】通过后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yè】项目信【xìn】息库。合作金【jīn】融机构【gòu】(见附【fù】件2)向库内项目提供【gòng】融资支持后,资助资金按以下【xià】类别予【yǔ】以资【zī】助:

1、产业化信用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fù】的贷款利【lì】息给予【yǔ】企业50%的贷款贴息【xī】补【bǔ】助。

2、产业化担保贷款

资【zī】助资金【jīn】按【àn】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50%的比【bǐ】例给予企业贷【dài】款贴息,按【àn】照实际支付的融资【zī】担保费总【zǒng】额50%的比【bǐ】例给予企【qǐ】业担保费补贴。

3、产业化设备融资租赁

资助资金按照融资利息总额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tè】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fǎ】人【rén】资格【gé】的从事绿色低碳【tàn】产业【yè】研【yán】发、生产及服【fú】务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申【shēn】报项目必【bì】须符合深圳市战略【luè】性新兴产业重【chóng】点【diǎn】发展领域和申【shēn】报通知的要求,项目计划或实【shí】施方案切实【shí】可行,预期【qī】效益【yì】或【huò】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项【xiàng】目的财务核算、研发、生【shēng】产和服务的关键【jiàn】环节在【zài】深圳本地实施。

(二)项目采用【yòng】的自【zì】主技【jì】术成果(包括【kuò】自【zì】主【zhǔ】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guó】内外【wài】联合开【kāi】发的技【jì】术等)应具有【yǒu】先进性和良【liáng】好【hǎo】的【de】推广【guǎng】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chéng】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jì】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xiàng】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项目符【fú】合【hé】国家【jiā】和【hé】我市产业政策、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guān】规【guī】定取得项目备案或【huò】核准文【wén】件且时限未超【chāo】过2年,已根据需要取得【dé】环【huán】评文件,落实【shí】项目建【jiàn】设场地。项【xiàng】目建【jiàn】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sì】)项目申报单【dān】位应登【dēng】录广东政【zhèng】务服务网在线申【shēn】报,申报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2001031000,无【wú】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wǔ】)同一单位【wèi】建【jiàn】设【shè】内容【róng】相【xiàng】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mén】多头申报。经【jīng】核实属多【duō】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zé】任。

(六)项目【mù】单【dān】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yíng】指【zhǐ】标数据【jù】,应确保与报【bào】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jì】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xiàng】目【mù】申报资格;多次【cì】超出【chū】误差的,将列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项目【mù】涉【shè】及工业投资和技【jì】术【shù】改造投资的,申【shēn】报单【dān】位应准确【què】、及时向市统【tǒng】计部【bù】门报送【sòng】相【xiàng】关投资【zī】数据。

(七)各类扶持计划的具【jù】体申报条【tiáo】件【jiàn】、申报材料、资金申【shēn】请报告编制要求等【děng】详细参见申报指【zhǐ】南(附件1)。

(八)我委从未【wèi】委【wěi】托任【rèn】何单【dān】位或【huò】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dài】理我市战略性【xìng】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shì】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zhǔ】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biāo】准和程序受【shòu】理【lǐ】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qǐng】,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lǐng】导和【hé】工【gōng】作人【rén】员名义向【xiàng】申【shēn】报单【dān】位收【shōu】取费用的,请【qǐng】知【zhī】情者即向【xiàng】我【wǒ】委举报。

五、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shēn】报时间【jiān】:2019年1月14日9:00至【zhì】2019年2月28日【rì】18:00。

(二)咨询【xún】电话:0755-88101248、8810306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