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经山东省【shěng】发【fā】改委向国家能源局申【shēn】请,国家能源局发布 国【guó】能【néng】综函新能【néng】〔2018〕334号《国家能【néng】源【yuán】局综合司关于无需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对山东首个无补贴规范项目进行了回复。

虽然不要国家补贴,但是此类光伏项目实施起来难【nán】度也不小,特别是这种市【shì】场化交易的项目,过网费的核【hé】定没有先例,也是【shì】需【xū】要国家层【céng】面尽快进【jìn】行明确的【de】。
关于东营市河口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配电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一发〔2018〕128号

东营市物价局:

你局《关【guān】于【yú】东营市光伏发电市【shì】场化交易试点项目过网费核定【dìng】的【de】请示【shì】》(东价发〔2017〕74号)收悉【xī】。现批复如下:

根【gēn】据国【guó】家《关【guān】于开展分【fèn】布式【shì】发电市【shì】场化【huà】交易【yì】试点【diǎn】的通知》(发改能【néng】源〔2017〕1901号)、《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diàn】市【shì】场化交易【yì】试点的补充【chōng】通【tōng】知》(发改能源【yuán】〔2017〕2150号)、《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规定,结【jié】合国家能源局综【zōng】合司《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能综【zōng】函新【xīn】能〔2018〕334号),东营市【shì】河口区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jiāo】易试点项目“过网费”,暂按电力【lì】用【yòng】户接入【rù】电压等级对【duì】应的省级电网【wǎng】公【gōng】共【gòng】网络【luò】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kòu】减分布式发电市【shì】场化交易所涉及【jí】最高电压等【děng】级的输【shū】配电价执行(每个电压【yā】等级每千瓦时1.5分)。未尽事宜,按照发改能源〔2017〕1901号【hào】、发改能【néng】源〔2017〕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政策【cè】执行【háng】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上报【bào】。

本通知自【zì】9-21起施【shī】行,有效期至9-21。本通知到期前30日【rì】内,报省物价局重新办理批【pī】复【fù】。
山东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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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截图2019010611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