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xiǎn】示,以9-21为评估基准日,浙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7,370.27万元,评估值【zhí】53,568.04万元【yuán】,评估值比账面【miàn】净资产价值增【zēng】值16,197.77万元,增【zēng】值【zhí】率43.34%。评估基准【zhǔn】日【rì】之【zhī】后,国家电投集【jí】团以现金方【fāng】式【shì】增资6902.13万元。因此【cǐ】交易对价合计为60,470.17万【wàn】元。
公告【gào】指【zhǐ】出,收购浙江【jiāng】公司是国家电投【tóu】集【jí】团切实履行重组承诺,有利于解决公司【sī】与控【kòng】股股东【dōng】之间的同行业竞争。浙江公司收购后,浙江公司新能源资产【chǎn】注入【rù】上海【hǎi】电力,符合上海电力【lì】的清洁能源【yuán】发【fā】展【zhǎn】战略,有利【lì】于进一步提升公司【sī】盈利水平【píng】和竞争力,促进公【gōng】司可【kě】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chǎn】重组。
据【jù】悉【xī】,早在【zài】今年8月份,上海电力公告就指出国家电投集团正筹划【huá】涉及公司的资【zī】产【chǎn】注【zhù】入事项【xiàng】。本次资产注入涉及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浙江公【gōng】司100%股【gǔ】权【quán】。注入方【fāng】式【shì】初步确定为上【shàng】市公司以现金【jīn】收购,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chóng】组。
国家电【diàn】投集【jí】团持有的浙江【jiāng】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2亿元,是【shì】国【guó】家电投集团在浙江省发展的投【tóu】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rèn】主体,承担【dān】着【zhe】国家电投集【jí】团核心业务【wù】向东【dōng】南拓展的任务,经营范【fàn】围【wéi】包【bāo】括风电【diàn】、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yuán】项目的【de】投资与开发、供电服务【wù】。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