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jù】《关于印【yìn】发【fā】<西北区【qū】域发【fā】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shī】细则>及【jí】<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fú】务管理实施细【xì】则【zé】>的通知》(西北监能市【shì】场【chǎng】〔2015〕28号)规定,2018年10月份青【qīng】海电网【wǎng】发电厂并网考核【hé】和辅助【zhù】服【fú】务补偿结果【guǒ】复核工作已【yǐ】完成,现【xiàn】予公布,请据此结算。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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