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néng】100人”获悉,11月下旬,江苏能监【jiān】办会同【tóng】江苏省工信厅正式【shì】印发【fā】《江苏电力辅助服务【wù】(调峰)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和《江苏【sū】电力【lì】辅助服务(调峰【fēng】)市【shì】场交易【yì】规则【zé】(试行)》),江苏【sū】电力辅助服务【wù】(调峰)市场即将正【zhèng】式【shì】运行。

按照计划安排,江苏电力辅助服务【wù】(调【diào】峰)市【shì】场于【yú】2018年12月开展【zhǎn】模拟运行,2019年1季度【dù】启【qǐ】动试运【yùn】行。

江苏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主要开展【zhǎn】深度调【diào】峰交【jiāo】易和启【qǐ】停调【diào】峰交【jiāo】易【yì】两【liǎng】类交【jiāo】易品【pǐn】种【zhǒng】。市场建设初期,深度调峰交易【yì】参与主【zhǔ】体为燃煤火电机组、核电【diàn】机组,启停调峰交易参与主体为【wéi】燃【rán】煤火电机组和储能电站。后期将研究燃【rán】气机组,风电、光伏电站等参与市场。

深度调峰辅助服务市场采用【yòng】日前【qián】报价、日前预出清、日【rì】内按序调用的方式开【kāi】展,启停调峰辅【fǔ】助服务市【shì】场采用日【rì】前报价【jià】、日前【qián】出清、日前调用【yòng】的方【fāng】式开展,均按【àn】照机【jī】组实【shí】际申报价格进行结算。

此前,华东地区于【yú】今年9月底启动跨省区调峰辅助服务【wù】市场模拟运行,并将于2019年1月正式试【shì】运行。而在整个华东江【jiāng】浙沪闽皖【wǎn】五省市里【lǐ】,安徽已于今年【nián】8月【yuè】、福建【jiàn】则于去【qù】年7月先期启【qǐ】动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场交【jiāo】易,这两省【shěng】都【dōu】明文规【guī】定,参与调峰交易的电储【chǔ】能设施,其充电【diàn】规【guī】模不小【xiǎo】于10MW/40MWh。相【xiàng】比之【zhī】下【xià】,江苏【sū】则无这方【fāng】面的规定。


2018上半年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情况。

江苏在全国【guó】电力版图中举足轻【qīng】重,目前【qián】电力【lì】装机容量约【yuē】为1.2亿千【qiān】瓦,在全国范围内仅次【cì】于山东;用电量【liàng】则次于广【guǎng】东,同样位【wèi】居第二。另据江苏省统计【jì】局数【shù】据,今年9-22月,江苏全【quán】省累计发电量为4090.3亿千瓦时,而同期全社会用【yòng】电【diàn】量为5101.20亿【yì】千瓦时,缺额超过1000亿千瓦时。

由【yóu】于负荷紧张【zhāng】的缘故,江苏调【diào】峰资【zī】源异【yì】常紧缺,这也使得江苏今年储能产业在电网【wǎng】侧、用【yòng】户【hù】侧全面爆发【fā】。目前已披露的落地及在建规【guī】模【mó】,已超过1GWh。

与此同时,江苏电力【lì】的巨大缺口【kǒu】,需要通过大量采购外省电【diàn】来加以弥补。这些外购电,大多数通【tōng】过“锦屏—苏南”、“锡林郭勒—泰【tài】州【zhōu】”、“皖电东送”等特高【gāo】压【yā】线路输【shū】送,而这也客【kè】观催生了江苏储能产业的发展需求,也【yě】激励了一批投资【zī】商的布【bù】局热情。

对此,江苏本土大型能源企业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认为:

我相信储【chǔ】能【néng】的时代马上就【jiù】会到来。未来三到【dào】四年里江【jiāng】苏【sū】省会通过特高压送入约5500万千瓦【wǎ】左右【yòu】的【de】装机,这些外部的来电如果没【méi】有储能技术的【de】支持,没有【yǒu】与火电之间的【de】协调联【lián】动,是不行的。

以下为江苏调峰市场相关文件:

附件1: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建设

工作方案

为贯【guàn】彻【ch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diàn】力体制改【gǎi】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hào】)及配套文件【jiàn】、《国家能【néng】源局【jú】关于印发<完善【shàn】电力辅助服务补【bǔ】偿(市场)机制工【gōng】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jiān】管〔2017〕67号【hào】)、《国家【jiā】发展改革【gé】委、国家【jiā】能源局关于提【tí】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shàn】江苏电力【lì】辅助服【fú】务补偿机【jī】制,促进调峰资源优【yōu】化配置和清洁能源【yuán】消【xiāo】纳,提升电网安全经【jīng】济运行水平,结【jié】合江苏电【diàn】力系【xì】统【tǒng】运行和电力市场建设【shè】实际,制【zhì】定本【běn】方案。

一、建设背景

(一)江苏电网调峰现状

近年来【lái】,我省风电【diàn】、光伏等新【xīn】能源装机规【guī】模【mó】不断增加,区外受电规模大【dà】幅提升【shēng】,电网运行特【tè】性出【chū】现较大变化,调峰矛盾【dùn】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yī】是区外受电调峰能力不足。随着【zhe】雁淮、锡泰特高压直【zhí】流建成投产,以【yǐ】及其他规划【huá】特高压线路陆续建设投运,江【jiāng】苏电网区外受电规模大幅增【zēng】加。为尽可能消纳【nà】区外来电及水电【diàn】、风【fēng】电、光伏等【děng】清洁【jié】能源,电网【wǎng】调峰矛盾愈加突【tū】出【chū】。

二是可再生能源发展迅【xùn】速。截至2018年10月【yuè】,江苏电网可再生能【néng】源【yuán】装机【jī】容量2463万千瓦【wǎ】,占【zhàn】全省总【zǒng】装机容量的20.4%。可再生能源【yuán】发【fā】电呈现随机性和反调峰的特点,造成【chéng】电网【wǎng】调峰压力【lì】日益增【zēng】加。为保障可再生能源全额消【xiāo】纳,需【xū】要进【jìn】一步挖掘电网调峰潜【qián】力。

三【sān】是核电机组加重系【xì】统调峰压力。江苏核【hé】电机组并网容量【liàng】已超过300万千瓦【wǎ】,未【wèi】来核【hé】电机【jī】组装机容量继续增加,核电机组调节范围小,使得【dé】电网调【diào】峰【fēng】压【yā】力进一步增大。

(二)调峰辅助服务存在的问题

江苏电网装机以火电机组为主【zhǔ】,缺乏常规【guī】水【shuǐ】电机组,主【zhǔ】要依【yī】靠火电【diàn】机组、抽蓄机组进行电网调峰,以及通过与周【zhōu】边省市进【jìn】行跨省电能置换、实【shí】施负荷侧需求响应【yīng】等手【shǒu】段【duàn】缓解电网调峰压【yā】力,实【shí】际【jì】执行中主要存【cún】在以下问题:

一是发电企业参与调峰积极性【xìng】不高。虽然“两【liǎng】个办法”对发【fā】电企业参与有偿调峰【fēng】予【yǔ】以一定补偿【cháng】,但不足以【yǐ】补偿发电企业因调峰增加【jiā】的【de】成本【běn】,发电企业参【cān】与调峰的【de】积极性不【bú】高。

二是新型【xíng】调【diào】峰调频资源缺乏市场化调用机制。目前江苏【sū】在建【jiàn】多【duō】座大【dà】容量储能电站及分【fèn】布式储【chǔ】能电站,市场化调用【yòng】补偿机制尚未【wèi】有效【xiào】建立。

三是【shì】须【xū】与华东电网调【diào】峰辅助服务市场协调运行。华东电网【wǎng】调峰辅助服【fú】务市场即将运行,江苏辅助【zhù】服务管【guǎn】理【lǐ】机制与华东电网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shì】场【chǎng】需进行【háng】有效【xiào】衔接。

(三)江苏电网调峰辅助服务提升潜力

目前,江苏电网调峰辅助服务提升潜力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yī】是江苏电【diàn】网拥有【yǒu】燃气、抽蓄、储能等调节性能优良的电【diàn】源。抽蓄机组装机容量【liàng】235万千瓦,燃气机【jī】组装机【jī】容量超过1400万千瓦,储能电【diàn】站【zhàn】发展势头【tóu】良好,潜在调节能【néng】力【lì】较大。同【tóng】时,江苏【sū】电网【wǎng】常规【guī】燃煤机组绝大部【bù】分已开展机组调节灵活性改造,最低出力可达到【dào】40%额定容量以下。

二是江苏电网【wǎng】在国内率【lǜ】先开【kāi】展需【xū】求【qiú】响【xiǎng】应缓【huǎn】解电【diàn】网调【diào】峰、调频【pín】矛盾。2016年,在全省范围实施【shī】电力需【xū】求【qiú】响【xiǎng】应,参与用户2833户,响应负【fù】荷352万千瓦,有效降低电网峰谷差18.5%,响【xiǎng】应能力达到电网最【zuì】高负荷的【de】3%。2017年,全省868台工业用电【diàn】设备参与【yǔ】秒【miǎo】级实时【shí】自动需求响应,响应能力达到100万千瓦。2018年,针对春节、国【guó】庆期间电网负荷水【shuǐ】平低、调峰调差能力不足问题【tí】,全省【shěng】实施【shī】国内最大规模的【de】“填谷【gǔ】”需求响应,87家大型制造业企业参与【yǔ】,单【dān】次最大填谷负荷168万千瓦,累计填谷负【fù】荷达1647万千【qiān】瓦。

二、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建设目标

建【jiàn】设江苏电力辅助【zhù】服务(调峰)市场,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发电【diàn】企业积极【jí】参与【yǔ】调峰辅助【zhù】服务,建立储【chǔ】能等新型调峰资源接【jiē】入【rù】后市场化奖惩机制,缓【huǎn】解电【diàn】网调峰压力,促进【jìn】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jié】能源消纳,提升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后期【qī】将根【gēn】据【jù】市场【chǎng】实际需求【qiú】,进一【yī】步扩大市场主【zhǔ】体范围,丰富交易品种【zhǒng】,研究开展调频和【hé】中长【zhǎng】期【qī】备用市场建设,引入【rù】负【fù】荷侧资【zī】源参与【yǔ】辅【fǔ】助服务市场【chǎng】。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原则。立【lì】足江苏【sū】电【diàn】力系统运行和【hé】电力市【shì】场建设实【shí】际,加【jiā】强与区外调峰辅助服【fú】务市场进行衔接,坚持稳妥【tuǒ】起步、积极推【tuī】进、分步实施【shī】,保【bǎo】障江苏电网安全稳定优【yōu】质运行。

2.坚持市场化【huà】原则。配合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de】制【zhì】度环境【jìng】,充分利用【yòng】市场化竞【jìng】争机制发挥各类型发电企业、储能电站的调节性能,调动市场主体提供【gòng】电【diàn】力【lì】辅【fǔ】助服【fú】务积极【jí】性,使【shǐ】市场在【zài】辅助服【fú】务资源【yuán】优化配置【zhì】中起决定【dìng】性作用。

3.坚持公平【píng】公正原则。建【jiàn】设江苏电力辅助服【fú】务(调【diào】峰)补偿机制【zhì】和市场化【huà】交易平台【tái】,统一按照【zhào】市场规则进行调峰辅助服务供应【yīng】与【yǔ】调用,加【jiā】强市场交易信【xìn】息公开,维护公【gōng】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4.坚持“谁受益【yì】、谁承担【dān】”原则。通【tōng】过市【shì】场【chǎng】化【huà】方式,科【kē】学确定电力辅助服务补【bǔ】偿标准,按需扩大电力辅【fǔ】助服务提供主【zhǔ】体,合理【lǐ】制定补偿成本分摊范围和【hé】分摊原则。

三、建设内容

(一)设计思路

1.确保安全【quán】第【dì】一【yī】。为【wéi】保障【zhàng】电网安全,调【diào】用调峰资源时,辅助服务提【tí】供方必【bì】须满【mǎn】足自【zì】身设备安全的【de】相关【guān】要求【qiú】。为保障足【zú】够的调峰资源,规定燃气机组和部分【fèn】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的燃煤机组必须参与市场【chǎng】报价。如遇电网备用不足,其余【yú】机组按【àn】规【guī】则强制报价,按市场价结【jié】算。

2.维护市场【chǎng】公平。向各类型公用电【diàn】源无歧【qí】视开放市场,所有并网发电机组公平承担【dān】调峰辅助服务【wù】费【fèi】用。市场建设初期以【yǐ】燃煤【méi】机组、核电机组、储【chǔ】能电站为【wéi】主要调【diào】峰辅助服务提供【gòng】方,后期适【shì】时将燃气机组,风【fēng】电【diàn】、光伏电【diàn】站【zhàn】等培育成调峰辅助【zhù】服务提供方。

3.兼顾经【jīng】济效益。优先调用无偿调峰资源,系【xì】统无偿调【diào】峰【fēng】资源【yuán】不【bú】足时【shí】,为满足电网运行需【xū】要,在【zài】保障电网安全、电厂安【ān】全基础上,按照“价【jià】格优【yōu】先”原则调用有偿调峰资【zī】源。

4.做好内外衔【xián】接。优先启动省内深度调【diào】峰和启停【tíng】调【diào】峰市场【chǎng】交易,如省【shěng】内调峰【fēng】资源【yuán】不【bú】足,可通过区外调峰辅助服务【wù】市场【chǎng】购买调峰资源。

(二)交易品种和主体

江苏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shì】场【chǎng】开展深度调峰交易和启停调峰交【jiāo】易两类【lèi】交易【yì】品种。

深度调峰交易:市场建设【shè】初【chū】期,市场参与主【zhǔ】体【tǐ】为【wéi】燃煤机【jī】组、核电机【jī】组。调峰能力≥50%的燃煤机组必须参与调峰市场报价,其他燃煤机组【zǔ】自愿参与,但电【diàn】网【wǎng】运行需要【yào】时,按规则强制【zhì】参与。后期【qī】,将研【yán】究燃气【qì】机组,风电、光伏电站等参与深度【dù】调【diào】峰市场。

启停调峰【fēng】交【jiāo】易:市场建设初【chū】期【qī】,市场参【cān】与主体为燃煤机组和储能【néng】电站。后期【qī】,确定【dìng】燃【rán】气机组无偿启停调峰基准、风电光伏电站启停调峰测算方式后,上述【shù】机【jī】组可参【cān】与【yǔ】启停调峰市【shì】场。

(三)报价出清方式

组织深度调峰辅【fǔ】助【zhù】服务市【shì】场采用日前报价【jià】、日前预出清、日内按序调【diào】用的方【fāng】式开展,启停调峰【fēng】辅助【zhù】服【fú】务市场采【cǎi】用日【rì】前报价、日前【qián】出清、日前【qián】调用的【de】方【fāng】式开展。为避免市场成员【yuán】恶意报价,可适当采取限价措施。为保障电网安全【quán】运行,根据【jù】需要,可按规则强制安排其他机组参与启停调峰报【bào】价;若遇电网【wǎng】临时需要增【zēng】加负备用调峰资源(如新能【néng】源大【dà】幅超【chāo】过日前预测、负荷大幅低于【yú】日前预测),可根据规【guī】则【zé】明确的价格,按需日内临时【shí】调【diào】用深度调峰【fēng】或启停调峰【fēng】。

(四)结算价格

日【rì】前市场【chǎng】出清机组的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辅助服务补偿【cháng】标【biāo】准【zhǔn】,均采用【yòng】机组实际申报价格结算。对日前市场未【wèi】中标、日内临时调【diào】用的【de】深【shēn】度【dù】调【diào】峰或启停调【diào】峰机组,也按照【zhào】被调用机组申报价【jià】格结算。

四、工作安排

1.2018年7月【yuè】,制定完善【shàn】市场框架和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联合相关【guān】科研院【yuàn】校开展【zhǎn】规则制【zhì】订工作。

2.2018年9-22月【yuè】,市场规则制订【dìng】和发布。编制市【shì】场规则,征求【qiú】发电【diàn】企业意见,对规则进行修改完善。

3.2018年10 -11月,正式发布市场规【guī】则【zé】,开【kāi】发辅助【zhù】服务【wù】市【shì】场技术支持【chí】系统,改造升级现有电网调控【kòng】系统。

4.2018年12 月,完善技术支持【chí】系统【tǒng】,开展调峰辅助服【fú】务市场模【mó】拟【nǐ】运行【háng】。

5.2019年1季度,启动调峰辅助服务【wù】市场【chǎng】试运行。结合试运行情【qíng】况,适时完善【shàn】调峰辅助服务【wù】市场【chǎng】,研究开展调频和中长期备用市场建【jiàn】设【shè】,引【yǐn】入【rù】负【fù】荷侧资源【yuán】参与辅助服务市场【chǎng】。

附件2: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交易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yī】条 为建立江苏电力【lì】辅助服务【wù】(调峰)分担【dān】共享【xiǎng】新机制,发挥【huī】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jìn】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nà】,提【tí】升【shēng】电网安全【quán】经济运行水平,特制定本规则【zé】。

第二条 本规则制定依【yī】据为《中共中央国务院【yuàn】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gǎi】革的若【ruò】干意见》(中发【fā】〔2015〕9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jiàn】、《并【bìng】网发【fā】电厂辅助服【fú】务管理暂【zàn】行办【bàn】法》(电监市场〔2006〕43号)、《国【guó】家能源局关于印【yìn】发完善电【diàn】力调【diào】峰辅助【zhù】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àn】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guó】家【jiā】发展【zhǎn】改革委【wěi】、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lì】系【xì】统【tǒng】调节能力的指导【dǎo】意见》(发改【gǎi】能源〔2018〕364号),以及国【guó】家有关法【fǎ】律、法规和【hé】行业标准。

第【dì】三条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diào】峰辅助服务【wù】是指为维护【hù】电力【lì】系统安全稳定【dìng】运行,保证电力平衡,由【yóu】并【bìng】网发【fā】电厂或储能电【diàn】站提【tí】供的市场化调峰服【fú】务【wù】。电【diàn】力调【diào】峰辅助服务市场包括深度调峰交易、启停调峰交易,后期将逐【zhú】步扩【kuò】大电力辅助服【fú】务【wù】交易品种。

第【dì】四【sì】条 本【běn】规则适用于江苏电网开展的电力辅助【zhù】服务(调峰)交易。依据本【běn】规则开展市场化交【jiāo】易【yì】的辅助【zhù】服【fú】务,不【bú】再执行《江苏电网统调【diào】发电机【jī】组【zǔ】辅助服务管理【lǐ】办法》相关条款。其他辅助服务仍按《江【jiāng】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zǔ】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执【zhí】行。

第五条 国家【jiā】能源【yuán】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yǐ】下简称江苏能源监【jiān】管办)会同江苏省工业和【hé】信【xìn】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负责江苏【sū】电力【lì】辅【fǔ】助服务【wù】市场【chǎng】的监督与【yǔ】管理,负责监管本规则【zé】的实施。

第二章 市场成员

第六条【tiáo】 调【diào】峰辅助服【fú】务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zhǔ】体和市场运【yùn】营机构。市场主体包括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并网发电企业、储能电站等辅【fǔ】助服务提【tí】供商。市场【chǎng】运【yùn】营【yíng】机构包括调度机构【gòu】(江【jiāng】苏电力调度控【kòng】制中【zhōng】心【xīn】)和交易机构(江苏电力交易中心【xīn】有限公【gōng】司【sī】)。

第七条 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

(一)提【tí】供基础技术参数,或提供有资【zī】质单位出【chū】具的电【diàn】力调峰辅助服务能力测试【shì】报【bào】告【gào】;

(二)按规则参与电力辅【fǔ】助【zhù】服务市场,根【gēn】据电网【wǎng】调度指令提供电力【lì】调【diào】峰辅助服务;

(三)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具备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的能力;

(四)按规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结算;

(五)获取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相关信息;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市场运营机构的权利义务:

(一)调度机构

1.负责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日常运营;

2.建设、维护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技术支持系统;

3.依据市场规则组织交易,按照交易结果进行调用;

4.负责披露市场运行信息;

5.向交易机构提供市场交易结果和调用结果;

6.评估市场运行状态,对市场规则提出修改意见;

7.依法依规实施电力调度;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交易机构

1.负责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2.负责提供电力市场交易结算依据及相关服务;

3.负责披露有关市场信息;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深度调峰交易

第【dì】九条 深度调峰交易【yì】指在系统负备用不【bú】足时,因【yīn】系统功率平衡需【xū】要,调减并网【wǎng】机组出【chū】力,以【yǐ】低于有偿调【diào】峰基准的机组调减出力为标【biāo】的的交易【yì】。机组出力大于等于有偿调峰基准的调峰服【fú】务属于市【shì】场成员【yuán】应承担的基本义务【wù】,由调度机【jī】构根据系统运【yùn】行情况【kuàng】按【àn】需无偿调用。

第十条 有【yǒu】偿调峰基准根据电网【wǎng】调【diào】峰需求、辅助【zhù】服务补偿资金【jīn】情况等确定。

第十一条 深度调峰辅助服务【wù】市场【chǎng】采用机组日前报【bào】价、日前【qián】预【yù】出清、日内【nèi】调用、日【rì】内出清等方【fāng】式。特【tè】殊情况下,可以【yǐ】根据电【diàn】网运【yùn】行【háng】实际情况,日内临时组织深度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场。原【yuán】则上日内临时【shí】组【zǔ】织深度调峰辅助【zhù】服务市场至少应提前2小时,报价、预出清方式参【cān】照日前市【shì】场。

第十二条 市场成员以机组为单位,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

第十三【sān】条 日前预【yù】出清按照“按需调用【yòng】、按序调用”的原则,根据深度调峰【fēng】单价由低到高【gāo】进行【háng】排【pái】序(单【dān】价相同的【de】情【qíng】况下,机组深调响应速率【lǜ】快者优先),以供日内调【diào】用使用。

第十四【sì】条 为满足电网深度调峰需求,深【shēn】度调峰机组日内调【diào】用【yòng】顺序原则上根据日前【qián】预出清排【pái】序调用,要求【qiú】中标【biāo】机组深调【diào】能力总和不小于深度调【diào】峰需求,且单台机【jī】组深度【dù】调峰调用【yòng】时【shí】间不低【dī】于1小时【shí】,两次深度调峰间隔不低于2小【xiǎo】时。

第十五【wǔ】条 日内【nèi】出清以15分钟为一个【gè】计费周【zhōu】期,以被调用机组的申报价作【zuò】为其调用价【jià】格【gé】。若因电网安【ān】全需要【yào】,可以按需【xū】调用,按需调用机组按【àn】报价出【chū】清(设置【zhì】报价上【shàng】限)。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序调【diào】用的机组,调度【dù】机构应及时做好【hǎo】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深度调峰【fēng】交【jiāo】易按照实际调用各档有偿调峰电量及【jí】对应调【diào】用价格【gé】进【jìn】行【háng】结【jié】算。对日前市场【chǎng】未中标【biāo】、日内按需临时【shí】调用的深【shēn】度调峰机组,按【àn】照被调用机组报价结算。

第十七【qī】条 为规【guī】范市场交易【yì】行为【wéi】,对深度调峰机组【zǔ】进【jìn】行曲线正【zhèng】偏差考核。正偏差在允许偏差【chà】范围【wéi】内以及投AGC的机组免于考核【hé】。

第十八条 在辅【fǔ】助服【fú】务市场建设第一阶段【duàn】,深度调峰费用按照《江苏电【diàn】网统调【diào】发电机【jī】组辅【fǔ】助服【fú】务【wù】办法》(苏监能【néng】市场〔2007〕1号)分【fèn】摊。

第四章 启停调峰交易

第十九条 启【qǐ】停调【diào】峰交易是指根据日【rì】前电网调峰需【xū】要【yào】,市场主【zhǔ】体通【tōng】过启停【tíng】发电机组【zǔ】、增加充放电等提供的调峰服务【wù】。

第【dì】二【èr】十条 启停【tíng】调峰辅【fǔ】助服【fú】务市场【chǎng】采用日前报价、日前出清、日前调【diào】用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启【qǐ】停调【diào】峰辅助服务市场【chǎng】出清以【yǐ】报【bào】价计【jì】算的总费用最低为原则。

第二十二条【tiáo】 机组启停调峰【fēng】调用【yòng】根据机组报价由低到高【gāo】依【yī】次排序,出【chū】现【xiàn】多台边际机组时,原则上【shàng】由调【diào】度【dù】机构按照节约【yuē】社会成本和【hé】节能减排的原则处理。

第二十三【sān】条【tiáo】 机【jī】组启停调峰最小【xiǎo】停机时【shí】长原则上不低于4小时,最大停机时长原则上不超【chāo】过48小时。

第二十四【sì】条 启停调【diào】峰按照被调用【yòng】机【jī】组实际申报价格【gé】结【jié】算。若因电网安全需要,可按需调用,事后向江苏能源监管【guǎn】办、省工信厅报【bào】备。

第【dì】二十五条 储【chǔ】能【néng】电站启停调峰,原则上对超出基础充电量部分【fèn】按【àn】照当【dāng】日燃煤机组申报【bào】的最低【dī】深度调【diào】峰报价乘以补【bǔ】偿系数予以补偿。

第二十【shí】六【liù】条 在【zài】辅助服务市场建设【shè】第【dì】一阶【jiē】段,启停调峰费用按照《江苏电网统调发电【diàn】机组辅助【zhù】服务办【bàn】法》(苏监能市场【chǎng】〔2007〕1号)分摊。

第五章 市场的组织与竞价

第二【èr】十七条 工作【zuò】日10:30前,调【diào】度机构发布次日启停调【diào】峰需求。

第二十八条 工作日11:00前【qián】,发电企【qǐ】业【yè】申【shēn】报【bào】次日启停调峰服务价格。

第二十九条 工作日【rì】14:00前,调度机构发布次日【rì】深度【dù】调峰【fēng】需求。

第三十条 工作日15:00前,发电企业申报【bào】次日深度调峰服务价格。具【jù】备深【shēn】度调峰【fēng】能力的【de】电【diàn】厂必须申【shēn】报【bào】深【shēn】度调峰单价。

第三十一条 工作【zuò】日17:00前,调度【dù】机构发布经【jīng】安全【quán】校核【hé】后的日前启停调峰市场【chǎng】出清结果和深度【dù】调峰市场预出【chū】清结果。

第三十二条 调度机构根据次【cì】日电网运【yùn】行实际情况和安全约束,结【jié】合日前【qián】发布的深度调峰预【yù】出【chū】清【qīng】结果,安排机组提供【gòng】深度调峰服务。

第三十三条 市场出清应【yīng】遵循安全、经济原则,按需确定调【diào】峰辅助【zhù】服务容量【liàng】,同【tóng】时应预留足够的安全【quán】裕【yù】度【dù】。

第三【sān】十四条【tiáo】 调度机构应充分【fèn】发【fā】挥大【dà】电网互济【jì】能【néng】力,积极参与华【huá】东【dōng】电网跨省调峰市场,在省内调峰能力存【cún】在缺口的情况下,可适【shì】量购入部分省外调峰资源,费【fèi】用按照【zhào】《江【jiāng】苏电【diàn】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办法》分摊。各市场【chǎng】主体应优先满足本省调峰需求,在本【běn】省调峰资【zī】源富余【yú】情况下,积极参与华【huá】东跨省调峰【fēng】市【shì】场。

第六章 计量与结算

第三十五条 调度机构负【fù】责记录市【shì】场主体辅助【zhù】服务交易【yì】、调【diào】用【yòng】、计量等情况【kuàng】。

第【dì】三十六条 电力调峰【fēng】辅助【zhù】服务【wù】计量的依【yī】据为:调度指令、智能电网【wǎng】调度控制系统采集的【de】实【shí】时数据【jù】、电【diàn】能量采集系统的电量数据【jù】等。

第三十七条 调度、交易【yì】机【jī】构按【àn】照本规则【zé】配合做好市【shì】场【chǎng】结算相关工作。

第七章 信息发布

第三十【shí】八条 调度机构【gòu】应按相关规【guī】定发布电力【lì】辅助服务市场相关信息【xī】。

第三十【shí】九【jiǔ】条 当日信息【xī】由调度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各市场主体如对【duì】成交信息有【yǒu】异议,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调【diào】度机构【gòu】提出核对【duì】要【yào】求。

第四十条【tiáo】 调度【dù】机构应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qián】发布上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月度信【xìn】息【xī】。各市场主体【tǐ】如对信【xìn】息有【yǒu】异议,应在3个工【gōng】作日内向调【diào】度机构提出核对要求【qiú】。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由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自9-22起执行。

附录:

一、第六条【tiáo】 江苏【sū】调峰辅【fǔ】助服务市【shì】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和市场运营【yíng】机构,市【shì】场主体包括符合【hé】准入条件【jiàn】的各类并网发【fā】电企业、储能【néng】电站等辅【fǔ】助服【fú】务提供商,市场运营机构包括调度【dù】机构(江苏电力调度【dù】控制中心)和交【jiāo】易机构【gòu】(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释义:

1.现有与江苏电【diàn】力调度控制【zhì】中【zhōng】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并网【wǎng】发电【diàn】企业,即统调管辖【xiá】电【diàn】厂,视同符合准入【rù】条件。

2.非统调发电企业待准入条件研究确定后纳入。

3.储能电站准入条件【jiàn】:符合【hé】国家【jiā】政【zhèng】策【cè】要求,容【róng】量、充【chōng】放电时【shí】间、精度、调频调压功能、自动化通信远动等各项技术指标均满【mǎn】足规定要【yào】求,并得到监【jiān】管机构确认。

二【èr】、第九条【tiáo】 深【shēn】度调峰交易【yì】,指【zhǐ】在系统负备【bèi】用不足时【shí】,因系【xì】统功率平【píng】衡需要,调减并网机组出力,以【yǐ】低于有偿调峰基【jī】准的机【jī】组【zǔ】调减出【chū】力【lì】为标的的交易。机组出力大于等于有偿调峰基准的调峰服务属【shǔ】于市场成员应承担的【de】基本义务,由【yóu】调度机构根据系统运行【háng】情况按需无偿调【diào】用。

释义:

1、参与提供深度调峰辅助服务的范围为燃煤火电机组、核电机组。

三、第十【shí】条【tiáo】 有偿调峰基准【zhǔn】将根据电网调峰需【xū】求【qiú】、辅助服务资金补偿情况等确定【dìng】。

释义:

1、燃煤发电机组有偿调峰基准暂定为额定容量50%。

2、核电机组有偿调峰基准另行认定。

四、第十二条 发电企业以机组为单位,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

释义:

1、分【fèn】段式报价最多5个负【fù】荷段及相【xiàng】应报【bào】价,分段负荷率【lǜ】由电厂根据机组技术条【tiáo】件自行【háng】申【shēn】报。

2、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的机组,原则上必须参与报价。

3、报价以【yǐ】机【jī】组【zǔ】有【yǒu】偿调峰基准负荷【hé】率为起点,最后一段报价必须达【dá】到最大【dà】深度调峰【fēng】能力。

4、报价应随调峰深度增加递增。

5、全天采用同一套报价。

6、报价示例如下:

报价【jià】档【dàng】位机组负荷率申报【bào】价格(元/兆瓦时)从50%至负荷率分段端【duān】点的【de】到【dào】位【wèi】时间(分【fèn】钟)释义

145%100151、机【jī】组【zǔ】出力调整至45%负荷率,低于基础调【diào】峰部【bù】分【fèn】每兆瓦时100元;

2、从有偿调峰基准至45%负荷率需要15分钟

240%150301、机组出力从【cóng】上一档负荷【hé】率调整【zhěng】至40%负荷率【lǜ】,低于【yú】上一段负荷率部分每兆【zhào】瓦时150元;

2、从有偿调峰基准调至40%负荷率需要30分钟

五、第【dì】十六条 深度调峰交易【yì】按照实际【jì】调用各档有偿调【diào】峰电量及其对【duì】应调【diào】用价【jià】格进【jìn】行结算。

释义:

1、有偿【cháng】调峰电量【liàng】是指在各有偿【cháng】调峰区【qū】间内低于有偿调【diào】峰【fēng】基准形成的未发电量。

2、单位统计周期内,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费用统计公式如下:

电厂深度【dù】调峰获得补【bǔ】偿费用=∑(第i档深度调峰电量【liàng】×第【dì】i档【dàng】报价【jià】

六、第十七条 为规范市场交易行【háng】为,对【duì】深度调【diào】峰机【jī】组【zǔ】进行曲线正偏差考核。正偏【piān】差在【zài】允许偏差范【fàn】围内,以【yǐ】及投AGC机组【zǔ】免于考核【hé】。

释义:

1、允许偏差范围暂定1%。

2、正电量偏差=调峰期间实际发电量-调峰期间中标应发电量

3、深度调峰正偏差考核【hé】费用【yòng】=正偏差电量×出【chū】清单价×惩罚系数;试行期间惩【chéng】罚【fá】系数暂定为0.2。

4、相关【guān】发【fā】电企业【yè】实际获得深度调【diào】峰服务费用=电厂深【shēn】度调【diào】峰获得补偿费用-深度调峰正偏【piān】差【chà】考核费用。

七、第十九条 启【qǐ】停调峰交易是指根【gēn】据日【rì】前电网调峰需要【yào】,市场主体通过启【qǐ】停【tíng】发电【diàn】机【jī】组、增加充放电等,为电网【wǎng】提供的调峰【fēng】服务。

释义:

1、参与提供启停【tíng】调峰辅【fǔ】助服务的范围为燃煤【méi】火【huǒ】电机组、燃【rán】气机【jī】组、储能电站、新能源电站。

2、市场开展初【chū】期【qī】,参【cān】与【yǔ】提供启停【tíng】调峰【fēng】辅助服务的市场主体暂【zàn】为燃煤火电机组和储能电站【zhàn】。

3、燃气机组确定无偿启停调峰基准后,参与启停调峰市场。

4、风电光伏电站确定启停调峰测算方式后,参与启停调峰市场。

八、第二十条 启【qǐ】停【tíng】调峰辅助【zhù】服务【wù】市场采用日前报价【jià】、日前出清【qīng】、日前调用【yòng】方式。

释义:

1、市场成员日前申报启停调峰辅助服务报价示例见下表:

机组编号机组额定容量报价(万元/台次)

#130万千瓦60

九、第二十五【wǔ】条 储能电站启停【tíng】调峰补【bǔ】偿原则上超出基【jī】础充电量【liàng】部分【fèn】,按照当日燃煤火电机组申报的【de】最低深度【dù】调峰【fēng】报价【jià】乘以【yǐ】一定补偿【cháng】系数予补偿。

释义:

1、储能电站不参与报价,优先进入启停调峰市场。

2、每日基础充电量、补偿系数另行核定。

十【shí】、第二十七【qī】条 工作日10:30前,调【diào】度机构发布次日启停调峰【fēng】需求【qiú】。

释义:

1、工【gōng】作日一【yī】般【bān】指国家法定工作日,调度机构【gòu】指定的申报日期【qī】,视同工【gōng】作日。

2、次日【rì】包括当前工【gōng】作日【rì】的下一天至下一个工作日的任意一天或多天,如工作日为【wéi】周五,次【cì】日包括【kuò】周六、周日、周【zhōu】一的任意一【yī】天或【huò】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