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要彻底被取消了!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wǎng】发布最新通【tōng】告《财政部【bù】酝酿遏制低【dī】价恶性竞【jìng】争新【xīn】举【jǔ】措》。

根【gēn】据《财政部【bù】对【duì】十【shí】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38号建议的答复》,有全国人大【dà】代表在两会期【qī】间提出了《关于在政府【fǔ】采购中【zhōng】建立最优【yōu】品质【zhì】中标制度【dù】的建议》。

针对上述【shù】问题,财政部介【jiè】绍,目前正在研究深化政府采购【gòu】制度改【gǎi】革,进一步【bù】完善政府采【cǎi】购制度设计,着力【lì】解决政【zhèng】府采【cǎi】购活动中存在【zài】的低价恶性【xìng】竞争【zhēng】等问题。初步考虑拟采取四个【gè】方面的措施。

其中最【zuì】受各方关注的是对相关制度办法【fǎ】的修改【gǎi】。财【cái】政部称【chēng】,将【jiāng】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研【yán】究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dìng】,取消【xiāo】综合【hé】评分法【fǎ】中价【jià】格权重规【guī】定,按【àn】照高质量发展【zhǎn】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优质优【yōu】价【jià】采购。

也【yě】就【jiù】说,在政【zhèng】府【fǔ】采购的招标法规中,“最低【dī】价中【zhōng】标【biāo】”的规定将被彻底取消了!

虽然目前这【zhè】项改革【gé】还未落【luò】地,但是财政部已经明确表示【shì】,在招标制【zhì】度办法【fǎ】改革中要落实调整【zhěng】“低价优先的交易规【guī】则”、取【qǔ】消【xiāo】“低价中标”规定,意味着最低【dī】价中标【biāo】被彻【chè】底取消只是时【shí】间问题!

财政部此次举动早【zǎo】已【yǐ】有迹象。去年印发的财政部【bù】令【lìng】87号《政府【fǔ】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biāo】投标管理办【bàn】法》,明确投标【biāo】人不能证明其报【bào】价合理性的,评标【biāo】委员会应当将其【qí】作为【wéi】无效投标【biāo】处【chù】理。

《招标投标法》现行条例第五十五条“必须【xū】确定排名【míng】第一的为中标人",在最新发布的《招标投标法》修改【gǎi】草案【àn】也被修改为【wéi】”在中标候选【xuǎn】人【rén】中甲【jiǎ】方自【zì】行选【xuǎn】定中【zhōng】标人”。

意思是说:

1、第一名不一定中标。

2、甲方有权决定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

“最【zuì】低价中标”在光伏行业【yè】的采购【gòu】招【zhāo】标中也屡见不鲜!

去年底,人民【mín】日报曾一个月的时间【jiān】里两次发文【wén】诟病“最低价中标【biāo】”,“最低价中标”原【yuán】则一天【tiān】不变【biàn】,行【háng】业就很难【nán】有什【shí】么工匠精【jīng】神【shén】,更不要说什【shí】么中国品牌!

最低价中标危害大

容易导致优汰劣胜,埋下安全隐患,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最低价中标”助长以【yǐ】次充【chōng】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jiàng】,优汰劣胜。

——“最【zuì】低价中【zhōng】标”极易引发偷【tōu】工减料,甚至【zhì】埋下安【ān】全隐患。

——“最【zuì】低价中标”影响企业【yè】创新【xīn】研发【fā】的积极性。

为何在实际操作中,价格往往成为评标的唯一要素?

——担心“说不【bú】清”“犯错误【wù】”,规避“履职风【fēng】险”,是一些地方和企【qǐ】业【yè】倾向于“最【zuì】低价中标”的重要原【yuán】因【yīn】。

——市【shì】场质量监管缺位、不到位,也是“最【zuì】低价【jià】中【zhōng】标”大【dà】行其【qí】道的助力。

——招标方过于强调成本而【ér】忽【hū】视质量,也导【dǎo】致【zhì】招【zhāo】标的天平倾向于价格。

财政部【bù】此【cǐ】次明确,将修【xiū】改政府采购相关的招标制度办法,彻底【dǐ】取消“最低价中标【biāo】”规【guī】定,势必对最低【dī】价【jià】中标的【de】现象带来彻底打击【jī】,“饿死【sǐ】同【tóng】行、累死自【zì】己、坑【kēng】死【sǐ】业主”现象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