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郸城朝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新建1.55MWP光伏扶贫项目(试点批)主体工程”进行国【guó】内公开招【zhāo】标【biāo】,现【xiàn】欢迎【yíng】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biāo】。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míng】称:郸城朝【cháo】阳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ī】新【xīn】建【jiàn】1.55MWP光伏【fú】扶贫项目(试点批)主体工【gōng】程

1.2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招标范围:光伏发电设【shè】备的【de】采【cǎi】购及配套安装工作(包括设备【bèi】材料的采购、运输、施工及安装【zhuāng】,相关调试及验收【shōu】等【děng】工作【zuò】,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标段投标人资格

1)投【tóu】标人【rén】须为光伏发【fā】电【diàn】系统核心构件(组件或逆变【biàn】器)生【shēng】产商,是【shì】在【zài】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de】独立法人;须具备国家【ji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jī】电安装专【zhuān】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chéng】施【shī】工总承【chéng】包叁级及以上【shàng】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wéi】机电【diàn】工【gōng】程贰级及【jí】以上注册建造师【shī】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kǎo】核合格证【zhèng】且未【wèi】担任【rèn】其他施【shī】工建设工程项目;

3)所投产品【pǐn】必须通过相关国际认证及【jí】国【guó】内CQC认证,并符【fú】合国家【jiā】强制性标准【zhǔn】要求;

4)投标人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5)本次【cì】招【zhāo】标允【yǔn】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de】,应满足【zú】下列条件:签订联合【hé】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tǐ】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yì】单独或【huò】参加其他联【lián】合体在【zài】同一标段中投【tóu】标,否则其投标和【hé】与此相【xiàng】关的【de】联合体投标【biāo】将【jiāng】被拒绝。联合体【tǐ】的【de】牵头单位【wèi】必须为【wéi】光【guāng】伏发【fā】电系统核心构件(组件或逆变器)生产商。联【lián】合【hé】体成员单【dān】位不超过2 。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 2014 年以来9-21承担过类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