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gēn】据《宁波市人【rén】民政府关于促进【jìn】光【guāng】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宁【níng】波市经【jīng】济【jì】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níng】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qī】的通【tōng】知》(甬经信电子【zǐ】〔2016〕13号)有关规定和【hé】要求,宁波市光伏发电【diàn】补贴政策已【yǐ】于【yú】9-21截止,对【duì】此前完【wán】成竣工验收并【bìng】投入发电运行的【de】光伏发【fā】电项目,我【wǒ】市仍按29号文件有【yǒu】关规定给予【yǔ】宁波市【shì】光伏【fú】发电电量补贴。现将此批次申报的【de】有【yǒu】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宁波市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项目已列【liè】入国家【jiā】、省计划并经省、市【shì】备案,9-21前【qián】已【yǐ】完成竣【jun4】工验收并投入发电运行;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1.并网光伏发电【diàn】项【xiàng】目应【yīng】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产业发展【zhǎn】规划和政策要【yào】求,并【bìng】按设计要求能够安全稳【wěn】定【dìng】运行。

2.光伏【fú】发【fā】电项目【mù】投资单位应是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的企【qǐ】事业单【dān】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zhù】册资金1000万【wàn】元以上【shàng】。

3.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

4.项目须采用宁波企业生【shēng】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且光伏【fú】组件、逆变器等产【chǎn】品需【xū】达到该【gāi】项目设备总投资【zī】的80%以【yǐ】上,其中组【zǔ】件产品原则上采购达到工业和【hé】信息化部【bù】《光伏【fú】制造行【háng】业规范【fàn】条件》要求企业的产品【pǐn】。

5.宁波市光伏【fú】制造企【qǐ】业(含【hán】光伏产业链企【qǐ】业【yè】)投资建设分布式光【guāng】伏发【fā】电项目,要求【qiú】装机容【róng】量不【bú】低于0.5兆瓦【wǎ】(MWp),使用本企业【yè】产品【pǐn】和采购【gòu】市内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本地逆变器等产品达【dá】到【dào】项目设备总投资的80%以上【shàng】。

6.项目经相关能源主管部【bù】门备案【àn】,经【jīng】电力部门验收合格,运行正【zhèng】常。

二、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购入主要设备(组【zǔ】件、电池片【piàn】、逆变器)的税务【wù】发票复印【yìn】件及工程决算;

6.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fā】电【diàn】量证明(从并【bìng】网发电之日起至9-21所发电【diàn】量【liàng】);

7.项目纳入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补贴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向其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提交申请材料。

2.各区县(市)经信局按【àn】相关【guān】规定【dìng】对【duì】申请材料【liào】进行【háng】审核并签署审【shěn】查意见,之后将申【shēn】请材料报市经【jīng】信委。

3.市经信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市【shì】经【jīng】信委对享受市级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进【jìn】行公示,公示期【qī】为7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yī】)宁波市光伏发电补【bǔ】贴资金(第四批)项目申【shēn】报【bào】受理【lǐ】截【jié】止日期【qī】为9-21,逾期不予受【shòu】理。

(二)项【xiàng】目申【shēn】报材料按本通知“申报材【cái】料和程序【xù】”中【zhōng】所列次序装订【dìng】成册,一式【shì】3份,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企【qǐ】业公章进【jìn】行确认。

(三)已【yǐ】获【huò】得宁【níng】波市光伏发电补贴【tiē】资金扶持的项目(第【dì】一、二、三批)只需【xū】提交【jiāo】《宁波市【shì】光伏【fú】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biǎo】》和电【diàn】网企业出具【jù】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9-21至9-21的新【xīn】增【zēng】发电量),申报材料要求同上。

(四【sì】)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fàn】工程”财政补助资金【jīn】支持的光【guāng】伏发电应【yīng】用【yòng】项目不在此申报范围。

联系人:杨常科,联系电话:871834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9-21

FR:宁波经信委